龙巅罗汉鱼

标题: 公告:“鱼友交易”版块新出规定,拒绝水帖!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罗汉园游会    时间: 2016-9-22 16:18
标题: 公告:“鱼友交易”版块新出规定,拒绝水帖!
为保障鱼友们的利益,建立一个良好的交易区域,罗汉站“鱼友交易版块”重新制定规则,将严格审核所发交易帖的内容,不符合规定将直接删除。

大致更改内容如下:

1、用户组“三级(小鱼)以上”方可在此板块进行发回帖;

2、按照帖子最后回复时间来算,10天未回复的帖子将自动关闭;

3、用户发帖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来发,不按规定发帖直接删除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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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为避免商户发帖站用过多位置,做出以下调整:

1)用户组为“商户”的商家在此版块发帖须选择主题分类“龙巅商户”,论坛予以高亮(不置顶),每月限发一次。

2)用户组不是“商户”的龙巅入驻商家可在站务板块向论坛管理提出申请,通过审核后方可在此版块发帖。

3)非龙巅商城入驻商家,禁止选择此主题分类。

具体规定请点此跳转至鱼友交易版块界面查看

http://luohanyu.cc/forum-1525-1.html


作者: Ambler    时间: 2016-9-22 16:28
刚在交易版块看了一下,整体一目了然,简洁多了,而且这样下来也比之前可靠的多,支持!!!
作者: 冰淇淋    时间: 2016-9-22 17:06
收到,必支持。
作者: 罗汉园游会    时间: 2016-9-22 18:38
冰淇淋 发表于 2016-9-22 17:06
收到,必支持。

辛苦冰姐,鱼友版块不符合规定的帖子一律删除,有些我没有看到的,冰姐看到了就顺便给删掉哦
作者: LDianG亮点    时间: 2016-9-22 22:40
话不多说,支持下
作者: 冰淇淋    时间: 2016-9-22 22:57
罗汉园游会 发表于 2016-9-22 18:38
辛苦冰姐,鱼友版块不符合规定的帖子一律删除,有些我没有看到的,冰姐看到了就顺便给删掉哦 ...

OK,没问题。
作者: 罗汉园游会    时间: 2016-9-23 09:20
冰淇淋 发表于 2016-9-22 22:57
OK,没问题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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